【靖霖内训No.38】曹朝军主讲《毒品案件的证据特点和质证思路》


靖霖内训

2020年9月24日,靖霖刑事律师机构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部主任曹朝军律师分享毒品案件的证据特点和质证思路



周四课堂
曹朝军主讲


主讲环节

01


第一部分,曹律师分享了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的“三大”特点

 
1.取证难度大(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犯罪行为链条很长;零包散卖、逃避打击);

2.证据数量少(无被害人、无直接证人; 无犯罪现场、无交易对方;反侦查、反取证能力强,高度依赖言词证据);




3.证据认定难(证据数量少导致证据链薄弱,证据瑕疵又进一步削弱其证明力,使得事实处于两可之间,导致合理怀疑的产生;侦查中心主义的构造,法官陷入证据能否排除或不予认定的抉择困难)。


02


第二部分,曹律师分享了毒品犯罪案件中“八类”证据的质证思路
 
  • 1.物证

  • 2.书证

  • 3.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

  • 4.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5.鉴定意见

  • 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

  • 7.视听资料

  • 8.电子数据


(课件展示)






与谈环节








唐健律师提出,诱惑侦查是打击毒品犯罪的常用方式之一,但刑事诉讼法又规定了不得制造犯罪,作为辩护律师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曹律师对此解答为,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大连会议纪要规定,行为人本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情诱惑下形成犯意,进而实施毒品犯罪的,属于犯意引诱,应当依法从轻处罚。对比之下,会议纪要对刑诉法进行了限度上的突破,也为实务中的定性产生了分歧。根据最高院刑事审判参考第604号“吴晴兰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裁判要旨:侦查机关使用了“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方式,使原本无犯罪意图的吴晴兰产生犯意并实施了犯罪行为,属于“制造犯罪”,侦查方式不具有合法性。利用该侦查方式获取的言辞证据,由于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禁止以引诱、欺骗方法收集证据的规定,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此情况下,本案指控证据不足,依法应当宣告吴晴兰无罪。从辩护人的角度,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提出法庭参照该裁判要旨作出准确认定。

 
对于李佳会律师提出“质证意见是全面展开还是有的放矢”的疑问,曹律师认为质证的目的是服务于辩护方案,对于一切案件都盲目的全面提质证意见绝对是一种不可取的做法。质证意见是针对性地提出还是全面性地提出,律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游磊律师提出,假如遇到当事人直接询问“涉案24公斤的贩卖毒品案件,你能不能保命?”,律师应该如何正确回应?曹律师认为,律师的价值体现在可以为当事人实际地解决问题,而不是口头保证,面对这种情况,律师首先应该了解基本案情、初步形成一套辩护方案,在方案的基础之上给予当事人回应、实际地解决问题。
 

其他参会律师相继提出办案中的疑惑,曹律师逐个进行了回复。








总结环节


(曹朝军律师)


本次讲课内容更多地是告诉大家在办理毒品案件时的质证思路,以上八大类质证,细分下来其实每一个都可以单独拿出来作为一个课题。当然,“纸上谈兵终觉浅”,除了每周两次的内部培训,我们靖霖武汉的律师还是得用案子来提升、证明自己的专业程度,遇到毒品案子尽量接下来,在实战当中体会其中乐趣。”








常年招聘刑辩英才

您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找到我们:

联系电话|17771897872 、02787363402

邮箱|wuyue025@126.com

联系人|王女士 



点击此文字查看靖霖武汉所招聘详细信息





       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7月4日获批成立,系靖霖在华中地区设立的一家专门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律所坐落于武汉市武昌区金融中心地段的中北路海山金谷12楼,毗邻汉街商圈,可远眺东湖,办公面积1200余平。
      目前有专业律师20余名专门从事刑事业务,其中半数以上具有公检法工作经历。靖霖律师秉承“攻刑以专,相靖以霖”的所训,依托武汉地区众多高校与文化资源,与靖霖总部及各分所形成合力,着重加强刑事业务的实践与研究,将靖霖的法律服务理念及产品进一步推广。同时,致力于打造一支刑辩专业队伍,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兢业的法律服务,为推进武汉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化发展贡献力量。

专业 |优质  | 兢业  


武汉:   武昌区中北路海山金谷大厦12楼
          027-87363402、81360262
上海:黄浦区中山东二路88号外滩SOHOC座19层
            021-32206717
杭州:滨江区江南大道4760号亚科中心B座15、16层
            0571-87392937/87392255
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025-86707788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23层
           010-82488010
宁波:鄞州区文康路128号(浙商银行大厦)16楼
           0574-87636510
义乌:西江路300号西江园B座1001
            0579-85335539 
温州:鹿城区大南路温州世贸中心4101室
            0577-88688612
贵阳: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14号楼15层
            0851-84837890
济南: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4号楼15层
          0531-55569506
昆明:滇池路569号南亚风情第壹城国际B座19层1903
          0871-67126852
广州:天河区华就路23号润德大厦7D
          020-33373788
绍兴:越城区延安东路654号新地大厦9楼
          0575-88623887
天津:红桥区北马路170号陆家嘴金融广场A座39层
福州:台江区宁化街宁化街道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34层
          0591-83802112

长春(筹):生态大街与美和路交汇环球贸易中心2号写字楼30楼
西安(筹)长安区东长安街航天城广场二号写字楼807室


  • 波浪
  • 波浪
  • 波浪
  • 波浪